陕西甲子白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1-05-20 作者:null 黑名单 我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与陕西甲子白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甲子白丁)签订网店代运营合同,合同期止至2021年3月26日止,合同中明确约定代运营期间,销售额达到5万,我司缴纳剩余代运营费用,即扣除第一次费用2688元后剩余的3312元。大写叁叁壹贰元。在未达到销售额期间,甲子白丁运营专员,多次明示,暗示我司补齐尾款,否则不予运营。现在诉求:因为甲子白丁已构成单方面违约,我司要求甲子白丁退还第一次缴纳的运营费用。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*标注评论 显示名称 * 电子邮箱地址 * 网站地址 在此浏览器中保存我的显示名称、邮箱地址和网站地址,以便下次评论时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