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潍坊黑骏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1-05-28 作者:null 黑名单 1.该公司与本人签订为期一个月的网络代运营合同,其称一个月可以做到4-9万的销售额,但是服务到期后只做到了2000不到的销售额。 2.合同中明确规定乙方(该公司)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(本人)索取费用,但是该公司以做宣传为由向甲方索取费用,违反了合同约定,被甲方拒绝。 3.该公司私自扣留了甲方的一件服装样衣,答应退还,至今没有退回,已导致甲方该款式服装被迫下架,乙方侵犯了甲方的知识产权,有可能还泄露商业机密,将甲方的样衣做其他的商业用途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*标注评论 显示名称 * 电子邮箱地址 * 网站地址 在此浏览器中保存我的显示名称、邮箱地址和网站地址,以便下次评论时使用。